一、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,全面负责全院护理业务及行政管理工作。
二、根据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和医院总体目标,结合临床护理工作实际,制定医院护理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。按照各阶段任务合理安排全院护理工作。
三、落实《护士条例》中的各项规定,保障护士权利,办理护理人员执业资格申请、注册、注销、变更手续。
四、建立健全各项护理规章制度、护理常规、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职责及护理质量评价标准, 经护理部科务会审核后组织实施。
五、了解全院护理人员思想动态、学习情况,充分调动护理人员的积极性。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。
六、对全院护理质量进行全面的监督、检查、分析、反馈、改进,保障护理安全,运用护理质量管理工具,持续改进护理质量。
七、深入科室,对抢救、危重、疑难病人进行护理工作技术指导。
八、对于护理人员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,建立非惩罚性不良事件管理体系,定期组织讨论,吸取经验教训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,保障患者安全。
九、负责拟定《在职护士继续教育计划》及落实措施,组织全院护士的业务培训及各层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,抓好基础理论、专科理论及各项护理技能的考核。
十、做好进修护理人员、实习护生的指导、管理工作。
十一、掌握护理发展新动态。负责全院护理科研工作及护理新技术的开展和推广。
十二、主持召开科护士长、护士长会议。总结分析全院护理工作动态,提出工作重点和改进措施,不断提高护理质量。
十三、建立健全护理部各种登记、会议记录及医院业务大事记,及时总结经验,不断改进工作方法,提高行政管理工作能力。
十四、认真做好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,负责做好与其他科室、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,做到上下沟通、 内外协调。